2015注会《经济法》每日一练:法律事实(2.11)
2015-02-11 08:50:51
来源:北京注协培训网
[摘要]2015年注册会计师教材尚未出版,预习阶段考生不知如何着手复习,北京注协培训网专业团队为考生整理出每日一练的习题,让考生每天进步一点。每日一练由四部分组成:习题、答案、解析和考查知识点,方便您随时查看答案解析,让您的复习备考更科学有效。以下是关于《经济法》科目习题。
多项选择题:
【题干】下列各项中,属于能够引起法律后果即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人的行为的有( )。
【选项】
A.人的死亡
B.火灾
C.签署合同
D.侵犯他人著作权
参考答案及解题思路 >>>
【
答案】
CD
【解析】能够引起法律后果即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即法律事实,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两类:事件和人的行为。其中,事件包括人的出生与死亡、自然灾害与意外事件、时间的经过;人的行为根据其是否属于表意行为,可以分为两类:(1)法律行为,即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为要素的行为。(2)事实行为,即与表达法律效果、特定精神内容无关的行为。如创作行为、侵权行为等。选项AB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CD分别是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是正确选项。
【相关知识点】法律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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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舒米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