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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存异议该如何复查?
      2014-11-04 11:01:27     来源:北京注协培训网         
[摘要]成绩复核仅限于复核考生答卷是否存在分数的错登、错加等,原则上不再重新评阅答卷。复核结果只向考生提供所复核科目的客观题成绩、主观题成绩和总成绩。复核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考生不得再次申请复核。

  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已经圆满结束,成绩也将于近期公布。考试成绩有高有低,对于考到58,59分等分数很接近的考生,我们不得不表示很遗憾,但是遗憾的同时我们还有没有办法挽回呢?至少是可以尝试一下的,感觉成绩比预计低了,那么这些对考试成绩存在异议的考生应该怎么做呢?

  答: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查询后,许多考生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如果分数接近60分,建议进行成绩复查。如果通过了考试,但感觉分数有点低,建议不用复查了。

  北京注协培训网提醒考生:成绩复核仅限于复核考生答卷是否存在分数的错登、错加等,原则上不再重新评阅答卷。复核结果只向考生提供所复核科目的客观题成绩、主观题成绩和总成绩。复核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考生不得再次申请复核。

  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复核注意事项: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工作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财政部考办)负责组织实施。成绩复核工作严格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成绩复核仅限于复核考生答卷是否存在分数的错登、错加等,原则上不再重新评阅答卷。复核结果只向考生提供所复核科目的客观题成绩、主观题成绩和总成绩。复核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考生不得再次申请复核。考生可以在考试成绩发布后第5个工作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提出成绩复核申请。财政部考办应当在考生成绩复核申请结束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进行成绩复核,并公布成绩复核结果。考生可以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查询系统查询成绩复核结果。


责任编辑:舒米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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