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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11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简章
      2011-03-28 09:09:09     来源:湖北注协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规定,现将2011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已取得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财政部考委会)颁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 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 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二、专业阶段考试免试条件及核准程序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预报名

    报考人员应于2011年3月25日至4月10日期间,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或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hbicpa.org)点击“注册会计师考试网上报名”链接,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或直接登录http://cpaexam.cicpa.org.cn)进行网上预报名。登录后,按报名指引填写相关信息,当网上报名系统为报考人员生成网络报名信息表后,即为网上预报名结束。

    (二)资格审核

    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应于4月15日至4月30日(不含公休日),到报考地的地方考办指定地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核手续。办理报名资格审核手续时,报考人员需持网络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

    持有国外学历报名的中国公民应提供国外学历原件、经公证机关提供的该学历已获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中文证明,以及发放该学历的学校的中文全称和英文全称。

    非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综合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无须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三)交费确认

    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在通过湖北省各地市考办的报名资格审核后自行在网上交纳考试报名费。

    非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综合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可直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支付报名费。

    报名费标准按湖北省财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考试科目和范围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

    考试范围:由财政部考委会在发布的考试大纲中确定。

    五、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

    六、考试时间安排

专业阶段考试:
2011年9月17日 上午08:30—11:00 审计
下午13:00—15:30 财务成本管理
下午17:30—19:30 经济法
2011年9月18日 上午08:30—11:30 会计
下午13:30—15:30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下午17:30—19:30 税法
综合阶段考试:
2011年9月24日 上午08:30—12:0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
下午14:00—17:3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

    七、准考证的领取或打印

    专业阶段考试报考人员可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综合阶段考试报考人员应于9月1日至9月16日期间可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八、报考人员其他注意事项

    考区咨询电话及其他注意事项请在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hbicpa.org)考试专区查询

    湖北省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责任编辑:花子

报名咨询电话:    传真:010-62969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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