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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7月1日起增值税部分征收率调为3%
      2014-06-18 12:57:13     来源: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         

    财政部、国税总局发布《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其明确自7月1日起,简并和统一增值税征收率,将6%和4%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

    根据通知,经国务院批准,决定简并和统一增值税征收率,将6%和4%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具体调整如下: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中“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第(二)项和第(三)项中“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三)项和第三条“依照6%征收率”调整为“依照3%征收率”。

    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四)项“依照4%征收率”调整为“依照3%征收率”。


责任编辑:木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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