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布《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通知》 -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网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网中国CPA在线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大学生实习就业 » 会计职场

财政部发布《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通知》
      2018-08-23 10:26:21         
[摘要]为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工作,财政部发布了,对实施内容、实施时间和实施范围等做了详细规定。

  为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工作,财政部发布了《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通知》(财会〔2018〕21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实施内容、实施时间和实施范围等做了详细规定。

  实施内容

  《通知》所指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2.《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政府会计准则第2号——投资》《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政府会计准则第5号——公共基础设施》《政府会计准则第6号——政府储备物资》等政府会计具体准则

  3.《<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等准则应用指南

  4.《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

  5.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等学校、中小学校、科学事业单位、彩票机构、国有林场和苗圃等行业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

  6.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等学校、中小学校、科学事业单位、彩票机构、国有林场和苗圃、地质勘查事业单位、测绘事业单位等行业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

  7.财政部制定的关于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其他规定。

  实施时间和范围

  自2019年1月1日起,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在全国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施行。

  军队、已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和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不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

  实施工作

  1.做好宣传推广工作。要把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培训纳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使广大财会人员丰富知识体系、不断提高职业判断能力。

  2.做好新旧制度衔接。做好新旧转账及调整工作,必要时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参与其中,确保新旧制度有序衔接、平稳过渡。

  3.加强政府会计信息化建设。各部门、各单位要树立“业财融合”的理念,推动经济业务与会计管理的深度融合发展,以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为契机,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业务信息系统与会计信息系统的有效对接。>>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通知



责任编辑:栗子

专业阶段网络辅导免费试听

7x24小时报名咨询电话:400-650-6549 / 17346529401   传真:010-62969077 投诉电话:17346529401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26838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41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