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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更换资产评估师印鉴的通知
      2016-12-09 16:33:16     来源:北注协         
[摘要]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管理办法(试行)》(中评协﹝2016﹞5号)要求,我会将于12月12日起集中为资产评估师更换印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管理办法(试行)》(中评协﹝2016﹞5号)要求,我会将于12月12日起集中为资产评估师更换印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更换对象

  截至2016年11月30日会籍关系在我会的全体资产评估师。

  二、更换要求

  (一)请各评估机构填写《更换资产评估师印鉴申请表》,如原印鉴遗失,请在申请表备注中填写“遗失”字样。

  (二)凭填写完整的《更换资产评估师印鉴申请表》和本机构旧的资产评估师印鉴、原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来我会更换新印鉴。

  (三)本次更换资产评估师印鉴的费用由我会承担。

  三、更换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

  本次更换印鉴的办理时间为:2016年12月12日-2016年12月16日,旧的资产评估师印鉴和原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于2017年1月1日起作废。

  (二)地点

  北京评协六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为保持印鉴的统一性,今后如有印鉴遗失或者损坏,应报我会统一制作。资产评估机构或者评估师个人不得私自制作资产评估师印鉴。

  (二)各资产评估机构要安排专人做好更换资产评估师印鉴工作,更换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会联系。

  联 系 人:刘西平

  联系电话:88221015

  附件:更换资产评估师印鉴申请表

  北京资产评估协会

  2016年12月9日


责任编辑:北京的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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