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网中国CPA在线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阶段 » 学习资料 » 复习指导

2017CPA税法中“进口货物征税”应该这么学
      2017-07-25 08:14:52     来源:北京注协培训网         
[摘要]CPA考试《税法》科目在学习和考察方面具有两个鲜明的特点,那就是记忆和计算。既要记忆理解相关法条,又要结合运用计算,不像CPA考试《经济法》科目偏重记忆,也不像CPA考试《财管》科目偏重计算。从历年CPA考试命题的趋势来说,CPA《税法》考试侧重全面考核、重点突出、综合性题目越来越实务化。今天我们就来看看2017年《税法》重点考点:进口货物征税。

  CPA考试《税法》科目在学习和考察方面具有两个鲜明的特点,那就是记忆和计算。既要记忆理解相关法条,又要结合运用计算,不像CPA考试《经济法》科目偏重记忆,也不像CPA考试《财管》科目偏重计算。从历年CPA考试命题的趋势来说,CPA《税法》考试侧重全面考核、重点突出、综合性题目越来越实务化。今天我们就来看看2017年《税法》重点考点:进口货物征税。

CPA (3).jpg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为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进口货物增值税纳税人的范围较款,包括了国内一切从事进口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个人。

  对于企业、单位和个人委托代理进口应征增值税的货物,鉴于代理进口货物的海关完税凭证,有的开具给委托方,有的开具给受托方的特殊性,对代理进口货物以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上的纳税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在实际工作中,一般由进口代理者代缴进口环节增值税。纳税后,由代理者将已纳税款和进口货物价款费用等与委托方结算,由委托者承担已纳税款。

  一、进口货物的征税范围及纳税人

  1.征税范围

  申报进入我国海关境内的货物,均应缴纳增值税。

  2.纳税人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

  二、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适用税率(13%或17%)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任何税额(仅指进口环节增值税本身)。

  进口应纳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注意: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合法海关完税凭证,是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唯一依据,其价格差额部分以及从境外供应商取得的退还或返还的资金,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进口货物应纳税款的计算顺序

  (1)确定关税完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到岸价格)=货价+货物运抵我国关境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保险费和其他劳务费

  (2)缴纳关税

  (3)如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计算缴纳消费税

  (4)缴纳增值税

  三、案例解析

  某商场10月进口货物一批。该批货物在国外的买价40万元,另该批货物运抵我国海关前发生的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等共计20万元。货物报关后,商场按规定缴纳了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并取得了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假定该批进口货物在国内全部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万元。假定货物进口关税税率15%,增值税税率17%。请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

  问题:计算国内销售环节应缴纳增值税税额。

  1、关税组成价格

  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40+20=60(万元)

  2、进口环节应纳的进口关税;

  应缴纳进口关税=60×15%=9(万元)

  3、进口环节增值税的组成计税价格;

  进口环节增值税的组成计税价格=60+9=69(万元)

  4、计算进口环节应缴纳增值税的税额;

  进口环节应缴纳增值税的税额=69×17%=11.73(万元)

  5、计算国内销售环节的销项税额;

  国内销售环节的销项税额=80×17%=13.6(万元)

  6、计算国内销售环节应缴纳增值税税额。

  国内销售环节应缴纳增值税税额=13.6-11.73=1.87(万元)



责任编辑:北京的雨

报名咨询电话:    传真:010-62969077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26838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41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