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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区2017年度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年检的通知
      2017-09-22 08:17:13         
[摘要]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我会将组织开展2017年度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

  各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会协〔2009〕51号,以下简称《登记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我会将组织开展2017年度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

  一、年检对象

  我会所属非执业会员(不含2017年度新入会的会员)

  二、年检时间

  2017年10月9日至12月31日

  三、年检内容

  (一)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我会培训网(www.bicpaedu.com)完成至少24学时非执业会员远程继续教育课程。如有培训相关问题,请拨打培训网客服电话:400-650-6549。

  (二)完成培训课时后,可在10月9日至12月31日期间随时到年检系统中缴纳非执业会员会费。会费每人100元。

  (三)是否具有《登记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情形。

  四、年检程序

  登陆我会网站首页→点击“非执业会员网上年检系统”(http://nj.bicpa.org.cn/)→查看年检须知→核对个人信息→在线缴纳会费→审核通过。(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银行卡)

  登录年检系统后,会员证号为非执业会员证书编号,证件号码为身份证件号(如用军官证注册,请以军官证号去掉汉字后的号码登录)。

  五、年检要求

  (一)会员需在通过网上继续教育、缴纳会费后,才能通过年检。会员当年年检通过信息将在我会网站公布,供相关部门及个人查询。

  (二)无故不参加年检者,按规定劝其退会或予以除名,并报中注协备案。

  六、年检标识

  年检方式改为网上年检后,会员的年检情况可在我会官方网站上查询。会员年检通过后,在“年检凭证”页,会员可自行打印二维码贴于非执业证书年检记录页面,作为年检通过凭证。我会不再统一组织会员加盖年检印章或贴年检标识。

  联系人:陈云 刘冉

  联系电话:88221021 88221023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7年9月21日



责任编辑:北京的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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