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11年度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学时情况的通知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注协继续教育有关规定及《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的要求,为做好2011年度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学时完成情况的统计工作,确保2012年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上报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有内部培训资格的事务所,请在12月15日前将培训结果录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信息管理系统—培训管理”系统中,同时向北京注协培训部报送以下资料:1、培训大纲或培训教材;2、注册会计师手签考勤记录;3、授课教师评价表;4、考核试卷及汇总成绩单;5、每期培训小结或全年培训总结。
二、不具备内部培训资格的事务所负责培训的人员按照附件的填表说明做好本事务所的学时统计及汇总工作,并于 12月5日至15日将汇总表(见附件1、附件2)报送至北京注协培训部(打印件、电子版各一份)。
三、如逾期上报,将影响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其后果自负。